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原則
根據粵教考函〔2017〕2號文件要求,我院依據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擬訂了招生錄取原則,具體如下:
1.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面向高中生專業(包裝策劃與設計、光電制造與應用技術、藥品生產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入學測試總分滿分4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采用學考成績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自主命題的面試)滿分100分。電子商務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實行網上測試,測試成績僅作參考不計入總分,采用學考成績,滿分分值為300分。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均由我校自主命題,入學測試總分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面向中職生(含現代學徒制)專業入學測試總分滿分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50分。
考生成績由各項考試成績相加所得,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情況,根據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不得低于入學測試總分滿分的50%的原則,劃定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專業名次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某專業生源不足時可以申請調整計劃到生源充足的專業。
3.我院各專業對考試科目不設單科分值要求。
4.我院對同分點考生的錄取原則:
普高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專業為語文、數學、英語;包裝策劃與設計、光電制造與應用技術、藥品生產技術、光電技術應用、應用電子技術、印刷媒體技術(現代學徒制中招收普通高中往應屆畢業生)專業為數學、語文、英語。電子商務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
中職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 我院對因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或因錄取審核不通過而出現的剩余計劃,則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專業對擬錄取資格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